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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紧缺学科岗位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5-09-18 16:20:1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大化县民族中学(第五中学)、大化县实验小学需补充部分学科专任教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遴选县民族中学(第五中学)、县实验小学紧缺学科岗位教师。为了确保教师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择优用人,现将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县内符合竞聘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学科岗位名称及人数
  (一)大化县民族中学(第五中学)(13人)
  政治教师3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二)大化县实验小学(6人)
  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2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大化县民族中学(第五中学)学科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学科岗位对口;
  (2)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2.大化县实验小学学科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有在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任教工作经历达2年以上。
  (三)加分条件
  1.2012年以来获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给予加分,其中,县处级加1分/项、地厅级加2分/项、省部级加3分/项。
  2.2012年以来参加大化县、河池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获奖的,给予加分,其中,县级一等奖和市级二、一等奖以及自治区级三、二、一等奖分别加0.5、1、1.5、2、2.5、3分/项,属同一次比赛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加分。
  3.报考大化县民族中学(第五中学)学科岗位,且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给予加3分。
  4.加分申报办法: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加分申报表,连同获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交由所在学校审验后上送县教育局核验;
  (2)文件佐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加分凭教师资格证原件审验加分,其他获奖加分项目,须同时提供文件材料来佐证,否则不予认定,即:除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外,属获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同时提供表彰机构印发的表彰文件全文;属优质课比赛获奖的,同时提供优质课比赛组织机构印发的比赛方案全文或者获奖通知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2013年以来新招聘有岗位服务期限约定履行未满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工作(教龄)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岗位等级
  初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和全县中小学校公布选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县教育局一楼(局门口西侧)。
  3.报名须携带材料:(1)如实填报本简章随附报名表(报名表上贴近期2寸证件照)、加分申报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3)学历证书;(4)教师资格证;(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获奖证书和文件依据材料;(7)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担任何学科教学及年限、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工作经历情况、目前所在岗位等级和聘用时间及工资情况、报名表等信息填报的真实情况、同意报考何学科岗位等)。
   上述材料中第1、7项提供原件,其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聘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时间:9月26日上午7:30
  2.面试地点:大化县实验小学
  3.面试方式: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评分标准、计分办法、面试结果告知方式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考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选定;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以面试成绩与获奖加分之和为竞聘总成绩,根据竞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职位排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共场所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要求
  参加竞聘人员要自愿接受“高职低聘”要求,并自愿作出“高职低聘”书面承诺(在报名表中签字即视为已承诺)。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8-5812120,联系人:梁逢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紧缺学科岗位教师报名表
http://www.f61j.com/uploadfile/2015/0918/20150918042430796.doc
       2.大化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紧缺学科岗位教师奖励加分申报表http://www.f61j.com/uploadfile/2015/0918/20150918042438217.doc
 
 
                     大 化 瑶 族 自 治 县 教 育 局
大化瑶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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