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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25 17:12:11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括
  (一)建设项目名称:大化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括:
  大化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总投资4130万元,项目位于大化县人民医院内。项目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一栋,设置床位235张,项目总建筑面积1246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供电、绿化、道路等相关附属工程。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NO2、SO1小时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TSP、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
  红水河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一般。
  (三)声环境
  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燃油废气、噪声、固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在施工期结束后其环境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二)营运期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异味、汽车尾气、锅炉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废水:主要为医疗机构废水排放对红水河的影响。
  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公用设备噪声、来往车辆噪声对项目内环境以及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生活垃圾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在施工期间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监督和管理。
  2.在施工期间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监督和管理。
  3.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档,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底部应安装牢固。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和处理好,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保证车辆密闭无泄漏、车箱挡板高于渣土5厘米以上、并加盖密封。防止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及时清理因雨水夹带和运输时洒落的泥土,若遇上大风天气,应盖好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施工车辆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注意车辆保养,减少汽车尾气。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将起尘量大的原料堆场等布置在远离居民房的位置,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覆以防尘网。
  4.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医院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化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禁在22:00~次日昼间06:00和午间12:00~14:3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防振降噪措施。
  6.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大化县市政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及除臭处理后,再由专用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医疗固废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杀菌消毒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医疗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设置的停车位较少,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不大。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产生的医疗机构废水经医院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化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红水河。
  3.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于独立隔声房间,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噪声对医院产生影响微小;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的方法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设立相关标志提醒车辆注意减速形式、禁鸣,则可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
  4.营运期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至大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医疗固废及经消毒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对经营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在各项环保措施到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防范风险事故,杜绝事故发生,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
   七、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一)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贴公告的形式。
  (二)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化县人民医院
  地址:大化县人民医院内
  联系人:覃科长     电话:18077823567   
   十、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A262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07865757
  电子邮箱:40987942@qq.com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1001室 
                
                建设单位:大化县人民医院
评价单位: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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