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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1 10:54:4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大化瑶族自治2015财政决算的报告
 
 
——在2016年10月28日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自治县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一、2015年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313552万元,较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加105951万元,增长5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32万元,同比增收5564万元,增长25.9%;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45571万元,增加67964万元,增长38%;债券转贷收入343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6400万元,新增债券79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115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11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4534万元(2014年结转2015年使用的专款为4471万元,净结余63万元)。
  与向自治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财政总收入增加27594万元,其中:一是在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92万元(返还性收入增加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6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2533万元);二是政府置换债券收入增加26400万元(根据规定置换债券虽然在报表线下反映,但也要统计为财政总收入);三是调入其他资金增加2万元。
  全县财政总支出286548万元,同比增加83481万元,增长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2425万元的159.5%,完成调整预算数284741万元的91%,比上年同期201969万元增支57142万元,增长28.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4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37万元。
  与向自治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财政总支出增加26345万元,其中:一是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6400万元(根据规定置换债券支付虽然在报表线下反映,但也要统计为财政总支出);二是在决算清理期间,上解支出减少55万元。
  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7004万元,与向自治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249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增减变动的专项资金等引起的,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2015年全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3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22771万元的118.7%, 比上年同期21468万元增收5564万元,增长25.9%。
  1、税收收入完成18862万元。其中:
  (1)增值税3478万元,同比增收210万元,增长17.6%;(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465万元,同比增收96万元,增长26.1%;(3)营业税3864万元,同比减收136万元,下降3.4%;(4)企业所得税3632万元,同比增收1359万元,增长59.8%;(5)个人所得税542万元,同比增收146万元,增长36.9%;(6)资源税178万元,同比增收32万元,增长21.9%;(7)城市维护建设税1888万元,同比增收412万元,增长27.9%;(8)房产税954万元,同比增收217万元,增长29.4%;(9)印花税197万元,同比减收28万元,下降12.4%;(10)城镇土地使用税1313万元,同比增收499万元,增长61.3%;(11)土地增值税604万元,同比减收37万元,下降5.8%;(12)车船税240万元,同比增收27万元,增长12.7%;(13)耕地占用税285万元,同比增收272万元增长2092%;(14)契税1222万元,同比减收115万元,下降8.6%。
  2.非税收入完成8170万元。其中:
  (1)专项收入4333万元,同比增收2033万元,增长88.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71万元,同比减收344万元,下降15.5%;(3)罚没收入730万元,同比增收94万元,增长14.8%;(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37万元,同比增收628万元,增长300.5%;(5)其他收入399万元,同比减收111万元,下降21.8%。
  (二)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24557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返还性收入5225万元,其中:
  ⑴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104万元;
  ⑵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28万元;
  ⑶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1617万元;
  ⑷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7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7797万元,同比增加33993万元,增长32.7%;其中:
  ⑴体制补助收入1055万元;
  ⑵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2537万元;
  ⑶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777万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684万元);
  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884万元;
  ⑸结算补助收入4798万元(其中:停征投资方向调节税补助111万元;民族班提高标准后追加支出基数补助17万元;分享大化岩滩电站电力企业所得税36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下划8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文体专项补助159万元;税收收入增长奖励补助1363万元;交警部门交通违法罚没收入补助94万元;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81万元;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4万元;免费计生配套资金基数15万元;市结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补助637万元;市结算教育教师专项补助52万元;市结算旅游专项补助4万元;市结算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1474万元;市结算绩效奖励、都阳镇宣传经费补助15万元;市结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业经费补助17万元);
  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9万元;
  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54万元;
  ⑻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568万元;
  ⑼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8575万元;
  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5427万元;
  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一事一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53万元;
  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312万元;
  ⒀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59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定额转移补助收入、义教教师绩效定额补助等);
  ⒁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7万元(提高村干部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万元;退耕还林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万元;中央对地方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37万元;自治区民政专项补助152万元和残疾人事业补助141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补助150万元;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5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549万元,同比增加33865万元,增长49.3%;其构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206万元;公共安全803万元;教育13250万元;科学技术33万元;文化体育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04万元;医疗卫生7007万元;节能环保47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110万元;农林水事务27979万元;交通运输1367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5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预算”)162425万元的159.5%,完成调整预算数284741万元的91%,比上年同期201969万元增支57142万元,增长28.3%。各项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5342万元的98%,同比增支1110万元,增长8%;
  2.国防支出20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08万元的100%,同比减支18万元,下降7.8%;
  3.公共安全支出857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8741万元的98%,同比增支2546万元,增长42%;
  4.教育支出5668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62395万元的91%,同比增支8925万元,增长18.7%;
  5.科学技术支出124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246万元的100%,同比减支512万元,下降2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2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908万元的98%,同比增支793万元,增长2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4538万元的97%,同比增支5256万元,增长18.5%;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94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1993万元的99.9%,同比增支8385万元,增长35.6%;
  9.节能环保支出553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6593万元的84%,同比减支746万元,下降12%;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1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6454万元的91.7%,同比增支1436万元,增长32%;
  11.农林水事务支出5078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55829万元的91%,同比增支21582万元,增长74%;
   12.交通运输支出1638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6518万元的99%,同比减支1161万元,下降6.6%;
  13.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476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546万元的87%,同比减支282万元,下降37%;
  14.商业服务业支出85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031万元的42%,同比增支565万元,增长193.5%;
  15.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94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975万元的97%,同比减支2894万元,下降75%;
  16.住房保障支出2624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6455万元的72%,同比增支11724万元,增长80.7%;
  17.粮油物资事务支出5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88万元的78%,同比增支250万元,增长87%;
  18.其他支出7万元;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74万元。
  (四)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情况
  债务收入为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年为343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015年到期债券)26400万元,主要是用于“两纵六横”环境综合整治BT项目、2014-2015年度市政、2012-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县级配套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民族新城项目、2012-2013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工程等;新增债券790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建设、城区排污项目、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等。
  (五)上解上级决算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1037万元,其中:出口退税上解4万元,定额专项上解980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352万元、技术监督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28万元、药监部门垂直管理经费上解21万元、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10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473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35万元,农垦管区企业税收增量上解1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基金收入20114万元,同比减少4092万元,下降16.9%,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368号)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十一项基金划转一般预算收入减收。其中:县级基金预算收入62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33万元(含市补助直管县收入71万元),上年结余3960万元;基金支出11496万元,调出资金2115万元(按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368号)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基金2115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与向自治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038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补助的专项资金。
  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611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503万元。
  (七)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桂政发[2013]62号)和《关于编报全区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14]145号精神,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良好。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05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5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9097万元。安排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3711万元,收入(含上年结转12407万元)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751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按规定专款专用,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结余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当年动支预备费主要用于“6.14”洪涝灾害环境水质消毒经费及救灾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等急需资金解决的相关项目,预备费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
  三、2014年财政同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对我局办理的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了一些审计意见,现将我局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细化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硬化预算的约束力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和严肃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和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加强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和新增政府债券使用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一)着力抓好收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2015年,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面对税收增量有限、财政增收困难的严峻形势,我局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增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强化收入征管,财政部门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税务部门通过科技管理手段增加收入,各部门形成合力,超额完成了年度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为57008万元,较上年同期45321万元增收11687万元,增长25.8 %,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47360万元的120.5%。
  (二)合理安排支出,促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2015年,全县财政克服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较好地保障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发展战略支出。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2425万元的159.5 %,完成调整预算数284741万元的91%。各类重点支出的执行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规范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能
  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扎实开展打造“五个财政” 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快完善我县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大力推行公务卡改革,规范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评估与审查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项目总量、资金规模总量逐年增长,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2015年的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固、增收难度加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偏小,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偿还政府性债务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等。为此,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措施,逐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大化县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大化县2015年度政府决算公开相关表格:
http://www.f61j.com/uploadfile/u/0/f02e5f1ad0ce21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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