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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2017年“儿童家园”创建工作督查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4 14:36:55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县2017年“儿童家园”创建工作
督查调研报告
 
      根据桂妇通〔2017〕26号、桂妇通〔2017〕45号、河妇通〔2017〕14号关于2017年创建“儿童家园(之家)”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上级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我会指派专人、组成督查调研工作组于近期前往贡川乡、共和乡、古文乡、岩滩镇、都阳镇、大化镇、古河乡、六也乡、羌圩乡等9个乡镇严格对照年度绩效考评要求,检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现将我县2017年“儿童家园”创建工作督查调研报告如下:
      一、督查调研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
      召集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妇联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由乡镇妇联汇报2017年度贫困村“儿童家园”建设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及“儿童家园”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二)查阅资料
      1.核对自治区、市、县三级创建“儿童家园”总数、单个项目的报表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项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项目必备档案材料
      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创建“儿童家园(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妇通〔2017〕26号)要求执行。市、县档案材料包括:
      1.2017年脱贫攻坚贫困村“儿童家园”建设名册。
      2.已完成建设的贫困村“儿童家园”图片资料,每个“儿童家园”含建设前1-2张,建成后2-4张,活动图片2-4张,图片资料体现建成后的“儿童家园”达到“七有标准”。
      3.儿童名册(如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则注明)。
      (四)现场核查
      从“儿童家园”建设项目明细表中随机抽选,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实际建设情况与上报情况是否相符。
      1.抽样。采用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查若干个贫困村“儿童家园”。
      2.核查内容,核查已建设的“儿童家园”是否达到“七有”的标准:即(1)有固定场所(室内面积10-20平方米及以上,室外活动场所50平方米以上);(2)有儿童娱乐、锻炼、游戏、学习设施设备(如室内有若干套儿童桌椅、书架、儿童图书、棋类、玩具,室外安装有儿童组合滑梯或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等设施);(3)有管理制度(含工作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4)有管理人员(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字和联系电话要上墙公布);(5)有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有年度、季度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照片等)(6)有标识门牌(按桂妇通〔2017〕26号等有关文件标准规格制作);(7)有“儿童家园”工作档案(含儿童保护委员会名册、儿童名册(如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则注明),开展活动记录,建设前、后的图片2-4张,活动图片若干张)存档。
      二、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调研以贫困村为重点,重点查看8个列为自治区级“儿童家园”的都阳镇尚武村、岩滩镇六说村、共和乡颁桃村、贡川乡龙勒村、古河乡丹桂村、古文乡良美村、羌圩乡洪筹村、六也乡华善村和2个列为市级“儿童家园”的大化镇仁良村、岩滩镇古龙村以及2个列为县级“儿童家园”的岩滩镇下皇村(2016年已建)、共和乡水力村共12个“儿童家园”。
      (一)创建基本情况
      我县2017年计划创建“儿童家园”36个,其中市妇联下达创建任务28个,引进、自筹资金创建8个。目前,“儿童家园”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
      (二)资金投入情况
      1.28个2017年上级下达创建任务,已按每个村2万元的标准创建。其中县财政支持资金28万元,县财政先行垫付自治区奖补经费28万元。
      2.8个“超额自建”“儿童家园”,筹集资金共37.0598万元,其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援建30万元,香港爱心人士捐款5万元,县妇联专项资金2.0598万元。香港爱心人士捐款总额中的1.2万元用于支付雅龙乡温和村管理员5年的工资,其余均用于购置“儿童家园”硬件设施。
      三、经验做法
      (一)认真选址,优先推进。“儿童家园”基本上都是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创建。优先创建办公楼一楼有可供使用的室内活动室,室外除篮球场、还有充足空间可以容纳户外设施的安装与使用的村。
      (二)认真筛选,专人管理。“儿童家园”开放时间要求与学校上课时间错开,这个特殊性对“儿童家园”日常管理有一定的挑战。所以务必选择好管理人员。各乡镇基本能够做到利用村两委换届和会改联有利契机选聘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妇女骨干担任村(社区)“儿童家园”管理员。大部分年轻有爱心、工作细致负责,家就在“儿童家园”附近的,方便对“儿童家园”的日常管理。
      (三)认真创建,发挥实效。各乡镇基本能够按照“七有”标准指导各村(社区)创建“儿童家园”。基本能够利用阵地平台、重要节点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良好家风家教宣传展示、家庭教育大讲堂、亲子互动活动、免费义诊、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宣教等活动。
      (四)认真引荐,扩大影响。结合精准扶贫行动,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能做到底子清、数据明。驻村第一书记也能充分利用后盾单位和社会资源予以支持,适时组织慰问活动。组织帮扶干部和志愿者走到孩子们中间,与他们面对面亲切交谈,对他们嘘寒问暖,并把慰问物资送给自己帮扶的孩子。
      四、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这一现象在基层可以说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很多乡镇工作任务繁重,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联工作成了“副业”。有的村认为妇联工作可有可无,不把妇联工作当回事,对各项工作敷衍了事,特别是目前正值换届,很多工作没有交接,很多村干都是一句“不知道”了事;有的村不好好管理上级财政拨款配备的物资,不及时拿调拨单到乡镇财政所入库,把妇联相关的固定资产随意送人或者占为己用。例如,岩滩镇下皇村的驻村第一书记擅自将儿童家园的图书送给群众,经过县、乡妇联多次交涉,目前也仅收回四分之一。
      (二)基层妇联组织人员缺位,工作开展难度大。目前,全县尚有8个乡镇妇联主席空缺,有一些村级妇联组织也未能够按照要求完成会改联目标任务。其他兼职代理干部身兼数职,精力有限,无暇顾及妇女儿童工作。妇联人员不齐、组织松散,各方面待遇无法落实,妇联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从档案管理情况就可以明显感知。本次督查调研的12个“儿童家园”中,只有共和乡颁桃村、贡川乡龙勒村、古文乡良美村、羌圩乡洪筹村4个村在村部备有档案盒迎检,但是档案资料均未能按照绩效考评标准完善、备齐。
      (三)阵地硬件设施受限,产生“游击作战”现象。全县各乡镇没有妇联独立专属用房,“儿童家园”都是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创建。有的村尽管提供场所,但都是好几个部门共用一间房;有的村还是危旧楼,需要重建,建设进度极大地影响“儿童家园”创建进度。目前,我县还有4个村新建公共服务中心进度缓慢,“儿童家园”场地未落实,严重影响“儿童家园”设备安装工作;有的村办公用房紧张、面积不足,只能挂个牌子,贴上制度。例如,岩滩镇古龙村,紧靠二级路、无篮球场、停车场,村部室外场地规划宣传栏、临时停车场、面积不足、无法安置设备,所以古龙村要求将“儿童家园”建设在古龙小学;有的村担心影响村部规划与美观,迟迟不同意安装布置或者不按要求布局;有的村甚至存在“游击作战”的侥幸心理,打算迎检的时候再突击布局、勉强应付。
      (四)管理经费和活动资金缺乏,影响“儿童家园”正常活动的开展。阵地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开展服务和活动。但各镇妇联工作经费、村级妇联干部待遇难以保障,无法正常开展服务和活动,难以形成长效机制,社会认同度低。督查调研中,有些村的室内活动室杂物乱堆,灰尘、蜘蛛网遍布,甚至有些物资未拆包装。问及原因,有的说开放了怕东西弄丢、也没有钱来补充耗损器材,有的说未拆包装的很多是乐器、管理员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所以先好好保存,有的说没有活动经费无法开展活动。
      五、建议对策
      建好阵地是基础,管好阵地是关键,用好阵地是目的。只有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紧密衔接,才能让阵地真正发挥作用,才能让群众获得福利。
      (一)加强领导,狠抓“建”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儿童家园”的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妇女儿童阵地建设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儿童家园”的创建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指导创建。将妇女儿童阵地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阵地建设达到上级要求“七有”创建标准;二是调查摸底,分类实施。以贫困村为重点,优先在有场地、群众积极性高、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村开展创建工作,重点推进当年脱贫摘帽村“儿童家园”创建工作;三是整合资源,统筹共建。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依托村委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通过整合资源,将村(社区)的幸福家园、农家书屋和“儿童家园”一起创建,实现一室多用、资源共享。四是建立台帐,完善制度。把数据、材料分类整理,建立台帐,并及时归档整理。
      (二)建设队伍,严加“管”
      深入实施妇联改革,强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壮大妇联队伍,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依托换届、会改联等工作,大力推行设岗定位、专职专选等办法,切实把优秀女性选拔到妇联工作岗位上;二是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使巾帼志愿服务者成为村(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帮手;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考核,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妇联工作同考核,切实增强妇联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经费保障,加大“投”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增加乡、村级妇联工作经费,解决村级妇联干部待遇。或者通过引入政府购买服务,配备“儿童家园”管理员,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妇女儿童享受专业的服务。或者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建成达到标准的示范点给予一定补贴。
      (四)发挥阵地,真正“用”
      如果不能用好阵地,那我们的投入就只能是徒劳无功。群众只看到一个空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将受到影响。我们要发挥联动优势、整合资源,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发挥阵地作用。一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好“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建设,适时开展关爱活动;二是结合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儿童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妇女儿童思想引领工作;三是结合妇联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面向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切实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真正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妇女儿童找得着、靠得住、能办事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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