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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09 08:54:30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自治县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船舶运输及地方航道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自治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的建议。
5、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地方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地方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9、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常设科(室)4个,即航务管理所、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
(三)人员情况
(1)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核定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现有公务员人数10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8人,聘用人员4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
(2)不包括未纳入预算的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二层机构(大化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 380.21万元,同比减少3789.48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2016年度安排2000万元)以及公路新建拨款。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6.21万元,同比减少1023.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道路建设(2016年度安排701.9万元)和公路养护(2016年度安排438.64万元)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80.21万元。
(1)基本支出 2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7.39%,同比增加116.98万元,增长45.6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人员工资增资的支出,同时相应增加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单位负担部分;2、由于2017年定额的基数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也相应增加,3、预留的支出(绩效奖金等)。
 (2)项目支出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2.61%,同比减少3146.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减少701.90万元,公路新建减少2100万元(2017年度通村水泥路大部分已完成,投资减少),公路养护减少438.64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中,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养路费等“六费”返还部分未列入预算,按当年实际返还列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8 类,其中:
(1)行政运行 128.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3.73 %,同比增加 6.03 万  元,增长4.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 人员工资增资 2. 住房公积金增加。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52 %。
(3)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8.86 %。
(4)行政单位医疗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25  %。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14  %。
(6)住房公积金 1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64 %。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5 %。
(8)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2.61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56.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7.39 %,同比增加 116.98万元,增长 45.66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增资及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17.9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5.05%,同比增加 102.11万元,增长 46.86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资及预留(绩效奖金等)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0.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07%,同比增加9.71万元,增长46.9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定额的基数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6.88 %,同比增加5.16万元,增长15.68 %。
(2)项目支出预算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61%,同比增加3146.04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农村道路建设、公路养护预算收入减少。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66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6 万元,比2016年预算 1.8 万元减少 1.14万元,同比下降 63.33%。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  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0.66 万元,比2016年预算 0.60万元增加 0.06万元,同比增长 9.1 %,增加部分0.06万元;主要是接待人次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 0.66万元。按照全年预计 14 批次,每批次 7 人,每次 470 元计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1.2万元减少 1.2 万元,同比下降100 %。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71万元,增长 46.95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预算基数比2016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 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金额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分经济科目)
七、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
算表
九、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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