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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15:36:4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11月份以来,我县第五中学、实验小学、红缨幼儿园等部分城区学校学生发生了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疫情,引起市、县领导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各学校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幼儿园)是人群集聚,易发流行病的高发场所,一旦发生传染病,极易造成传播和流行,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疫情发生时,做到应对迅速、处置有效。
二、加强疫情监控
各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一是要迅速会同卫生部门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一次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大排查活动,对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对疑似传染病学生要进一步确诊,并按卫生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处置;二是要认真落实校园晨(午)检和夜查制度,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登记工作。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通知家长送患病学校到医院或居家隔离送治,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努力做到疫情不扩散;三是要设法提高学生疾病预防免疫力,迅速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一周内对全体学生补种麻腮风疫苗;四是要加强跟踪监管,目前已患腮腺炎隔离治疗的学生返校时,要会同卫生部门在学校门口设置检查窗口,进行跟踪筛查,经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康复后方可返校上课,对其他学生进行普查,坚决杜绝传染源进入校园。同时,要对节前确认患有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学生的活动区域,接触对象等进行针对性筛查,防止在校外造成新的感染和传染源蔓延。
三、完善卫生机构设施
学校要积极主动与附近正规公立医院联系,建立协作关系,方便学生疾病筛查、治疗、传染病防控。各学校要增添完善盥洗设施设备,加强饮水设施保洁管理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要切实搞好学校环境卫生,落实教室、寝室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有传染病疫情的学校,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教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学校传染病防控要注重教育宣传,预防为主。要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勤洗手,科学洗手、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预防能力。要合理安排学生户外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五、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加强与卫生、疾控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发现疫情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在卫生医疗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若因信息报送失误造成工作被动或疫情蔓延等不良后果,将严格追究校长(园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出现传染性疾病等疫情后,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稳控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正确对待并积极参与预防治疗。同时,要高度关照网络舆情,及时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情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舆情环境,严防出现负面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导致事态扩大升级。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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