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碧海同志下发工作派单,要求我局22日前完成政府性债务资金——大化高中运动场项目200万元的支出任务。现将派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12月8日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翁家周局长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黄俭副局长负总责,项目办覃飞文同志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资金申请材料(竣工决算材料、申请表等),项目办韦 富同志负责与县财政局对接资金支付工作。
大化高中运动场(附属工程)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工期60天。总投资238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资金200万元。我局已按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政府性债务资金)85万元,剩余政府性债务资金115万元,我局已督促施工单位于12月19日完善报送并资金申请材料,12月20日送线财政局审核,21日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22日完善资金支付材料并送财政支付中心支付。
政府性债务资金——大化高中运动场项目200万元支出任务我局已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