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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017年下半年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6 20:08:58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县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


审计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  号 审计结果
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河池市大化县龙马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Ⅱ标 县水利局 大审报〔2017〕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25日对大化瑶族自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河池市大化县龙马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Ⅱ标进行了送达审计。县水利局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河池市大化县龙马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Ⅱ标建设地点位于大化县大化镇龙马村,项目设计单位为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经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广西斌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2509803.00元中标,成为项目施工方。2016年1月6日建设双方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509803.00元,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内容变更等情况,建设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增加造价312674.82元。项目监理单位为广西汇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9日项目通过竣工验。
    二、审计结果
    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河池市大化县龙马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Ⅱ标结算送审造价2822477.82元,经县审计局审核后的总造价为2762621.68元,审计核减造价59856.14元,核减造价的主要原因是:
   (一)项目工程结算中列有175米DN100钢管变更内容,变更后增加造价36755.27元,变更内容未扣除原设计部分造价,审计根据实际予以调整,调整后核减造价10080.52元。
  (二)项目工程结算中列有321.7M3碎石垫层,单价为119.49元/M3,实际施工工程量为73M3,审计根据实际予以调整,调整后核减造价29717.16元。
    (三)工程项目结算多计直接费86916.97,审计予以调整,调整后核减相关规费20058.46元。
大化县江滨文化公园周边道路工程竣工结算 县住建局 大审报〔2017〕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27日,对大化县江滨文化公园周边道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化县江滨文化公园周边道路工程由江滨北路中段、公园北路、文体路、公园西路、公园西一巷、公园中路和公园东路等七个路段组成,总长1834.21m,其中文体路宽为12m,公园中路宽为8m,其余宽为16m;花岗岩人行道14681m2;雨水渠道3643.87m,污水管道2760.50m;路灯132套;绿化种植533株;照明、动力电缆保护管共4756m。
     该工程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7329657.29元,2016年3月28日建设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路基软土换填、路灯及路树设计变更,县住建局均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该工程于2017年5月17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建设双方于2017年7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书,合同金额为3010001.12元。
      二、审计结果
      大化县江滨文化公园周边道路工程送审总造价为30339658.41元,审计核实工程总造价为28870315.88元,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1469342.53元。
     三、审计评价
    大化县江滨文化公园周边道路工程的完工,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活动场所,有力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
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A区土方工程 大化县发改局 大审报〔2017〕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10月18日,对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A区土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A区土方工程地点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流水村岜歪坡,根据彩票365bet官网和广西宝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开发补充协议二》文件精神和大化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搬迁专责小组办公室《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工作会议纪要》(大移民专组阅【2016】11号)第一条,工程建设范围为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室审批的土石方施工图范围,共计489610m3。2016年7月1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2596566.37元。施工过程中发现大量石方,建设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造价2000133.22元。工程于2016年11月6日经建设、施工及监理三方确认,实际完成石方工程量为29419.50 m3,土方工程量为412424.50 m3,并通过验收。
    二、审计依据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联系单及现场核实情况等;
  (三)现行国家标准清单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GB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四)其他有关文件。
     三、审核原则准则
   (一)工程量:根据新城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测量数据,竣工图并结合现场核对;
  (二)材料信息价: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格及相应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计算;
  (三)取费标准:建设工程费用按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四、审计结果
     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A区土方工程工程送审造价为13697478.24元,审计核实工程造价为13108121.12元,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589357.12元。
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
    (一)挖一般石方送审工程量29419.50m3,审定工程量29119.20m3,核减工程量300.30m3;其中1349.53m3为较软岩,审计核减67524.06元。
   (二)二阶段土方共计284969.50 m3弃置运距增加,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三方确认,增加运费按10元/ m3包干计给,应计入税前独立费,结算计入分部分项,调整核减521833.06元。
   五、审计评价
   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A区土方工程的完工,为贫困户易地搬迁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了保障。
大化县2014年巩退工程 大化县发改局 大审报〔2017〕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9月19日至9月27日对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负责实施的大化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以下简称大化县2014年巩退工程)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县发改局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一、基本情况
   大化县2014年巩退工程项目经河发改西部[2014]311号文件批复实施,项目分布于大化县六也乡、大化镇、羌圩乡、贡川乡、六也乡、共和乡、北景乡、岩滩镇、乙圩乡、百马乡等乡镇。
   二、审计结果
   大化县2014年巩退工程送审造价总计442.70万元,经审核后的造价为430.39万元,审计核减造价12.31万元,审计核减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
    三、审计评价
   大化县2014年巩退工程的完工,进一步巩固了我县退耕还林成果,并且完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新民路北段改造(445.88米)工程 大化县住建局 大审报〔2017〕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对大化县新民路北段改造(445.88米)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化县新民路北段改造(445.88米)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桂建预[2016]97号。资金来源:2016年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广西正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建设双方于2016年11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599679.18元。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二、工程审计依据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联系单及现场核实情况等;
  (三)相关定额及取费依据;
  (四)其他有关文件。
    三、审计原则及办法
  (一)工程量:建设单位提供的联系单、竣工图并结合现场核对;
  (二)材料信息价: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格及相应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计算;
 (三)取费标准:包括定额套用、取费依据等。
    四、审计结果
    大化县新民路北段改造(445.88米)工程送审造价为3569797.87元,审计核实工程造价为3204522.31元,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365275.56元。
    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原因:多计工程量。
   五、审计评价
    大化县新民路北段改造(445.88米)工程的完工,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改善了城市道路交通落后的状况。
大化县民族路排水和污水配套管网工程 大化县住建局 大审报〔2017〕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对大化县民族路排水和污水配套管网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大化县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化县民族路排水和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为雨水管铺设工程、污水管铺设工程等。该工程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2日,建设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单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的单价,合同金额为8765965.99元。2017年09月22日,建设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合同金额为344996.46元。
     二、审计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5.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6.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7.桂建标[2015]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
   8.现行的有关配套文件;
   9.材料参照2015年第3期《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大化县市场参考价为基准价格。
   10.其他相关的定额和标准。
   12.其他相关的计价文件。
   三、审计原则准则
    在审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
   四、审计结果
    大化县民族路排水和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送审造价为9110962.45元,审计核实工程造价为8758310.49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52651.96元,审减率3.87%。审计核减(增)工程 造价的主要原因:工程施工调整等。
    五、审计评价
    大化县民族路排水和污水配套管网工程的完工,实现了雨污分流,雨季排水顺畅,解决了附近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大化县幼儿园3#活动综合楼工程 大化县教育局 大审报〔2017〕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8日,对大化县幼儿园3#活动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已按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化县幼儿园3#活动综合楼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审批[2015]68号。资金来源:2014、2015年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桂财教[2014]240、242号),广西海外联谊会捐款。工程建设规模为地上三层半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95.6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消防及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等。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建设双方于2016年4月2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322800元。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由于增设地板胶等原因,建设双方于2017年6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合同金额68000元。
    二、工程审计依据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联系单及现场核实情况等;
 (三)相关定额及取费依据;
 (四)其他有关文件。
    三、审计原则及办法
 (一)工程量:建设单位提供的联系单、竣工图并结合现场核对;
 (二)材料信息价: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格及相应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计算;
 (三)取费标准:包括定额套用、取费依据等。
    四、审计结果
    大化县幼儿园3#活动综合楼工程送审造价为3389063.67元,审计核实工程造价为3284385.99元,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104677.68元。
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原因:设计面积调整及工程项目调整等。
   五、审计评价
   大化县幼儿园3#活动综合楼工程的完工,完善了该园的基础设施,解决了儿童上学难的问题,改善了该园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大化县古肖路口至流水圆盘道路改造工程No.1 大化县交通局 大审报〔2017〕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对大化县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办)负责实施的大化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工程NO.1标段(以下简称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一标)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指挥部已按照审计的要求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一、基本情况
     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工程属2013年广西石漠化区县乡道联网沥青(水泥)路建设计划项目,工程位于大化县大化镇,项目起点K0+000位于大化县城东南面的古肖路与省道S314线交叉路口处,沿省道S314线至流水团圆盘处(大化县巴马二级公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83.371,路线全长4.584KM,支线Z1线起点Z1K0+000位于项目终点K4+583.671流水圆盘处,通往大化镇政府大院,终点桩号为Z1K0+111.048。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一标于2014年5月19日经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9271289.00元中标成为施工单位, 2014年6月16日建设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9271289.00元。由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建设双方于2016年7月5日签订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增加造价553075.00元。6017年6月16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监理单位为贵港市和正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审计结果
    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一标工程送审造价9657424.00元,经县审计局审核后的总造价为9638418.66元。
    审计共核减送审工程造价19005.34元,核减造价的主要原因:多计工程量。
    三、审计评价
    古肖路口至流水园盘道路改造一标工程的完工,美化了大化县城环境,方便了项目实施地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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