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尊敬的“吕小玲”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孩子大病无法上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县长韦萧强同志非常重视,已责成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此事。以下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办理情况:
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费时间为每个月的10日前。在收费日期截止后(2017年2月28日),新出生的婴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到县社保局城乡医保股进行缴费。您反映的您侄子超过了3个月缴费的期限,按规定只能从缴费的下个月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鉴于目前已到12月,只能缴纳2018年的参保费用。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2216,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