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咨询
主题: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 姓名:xinyao |
内容: 您好,本人82年出生于农村家中,未办理过出生证明。现工作外派海外办理签证,该如何办理出生证明?盼回复,谢谢! | |
提问时间:2017-06-11 05:31:22 | |
回复: 尊敬的xinyao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如何办理出生证明”的问题后,我委立即向县妇幼保健院详细了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及文件依据,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卫发〔2016〕12号)第十九条规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父亲和母亲身份信息均无法核定的、公民收养的人员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结合您当前的情况,建议您按照您所在行业外派海外工作的具体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公正部门出具“出生公证书”作为出国工作的合法有效证件。 我们下一步继续加大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政策、流程的应知应晓率。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化县妇幼保健院办证办公室(咨询电话:0778-5812007)。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 |
回复时间:2017-06-15 09: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