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广新体发〔2017〕19号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关于调整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和依据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二层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精神,涉及我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具体是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的法定办结时限和规定办结时限依据作出调整。
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股室要及时贯彻落实,积级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现将我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涉及桂政发〔2017〕54号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2.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7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