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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 备注 |
1 | D0901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县司法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原项目名称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依据桂政发〔2013〕44号附件2第31项处理决定和国发〔2012〕52号文件的规定,由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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