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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甘蔗种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1 11:12:15  来源: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7-2-1)  浏览次数:
  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2020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大脱脂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甘蔗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巩固和扩大甘蔗种植面积为重点,以提高单产、降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实施科技兴蔗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促进全县蔗糖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县当前脱贫攻坚发挥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县以12个蔗区乡镇为重点,扩种甘蔗面积任务2万亩, 2017/2018年榨季入厂原料蔗达30万吨以上,实现农民蔗款收入达1.5亿元,财政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2017年主要在大化、都阳、岩滩、贡川、共和、六也、百马、古河、江南、羌圩、乙圩、北景等12个乡(镇)发展甘蔗生产,具体任务是:大化镇5000亩(含“双高”种植任务1000亩)、都阳镇2000亩、岩滩镇2600亩、北景镇1500亩、贡川乡2000亩(含“双高”种植任务200亩)、共和乡2200亩(含“双高”种植任务300亩)、江南乡2000亩、六也乡900亩、百马乡500亩、古河乡300亩、羌圩乡800亩、乙圩200亩。
其它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甘蔗种植。
  三、扶持政策
  (一)县财政扶持办法
  1.以2017/2018年榨季原料蔗产量为依据,给予蔗农6元/吨的财政补贴。新增实施节水灌溉连片50亩以上的甘蔗种植户,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亩。
  2.以2017/2018年榨季原料蔗产量为依据,提取0.5元/吨作为县糖业部门工作经费;提取1.5元/吨作为乡镇、村委工作经费(其中1元/吨作为乡镇经费,0.5元/吨作为对应村委经费)。
  (二)制糖企业扶持办法
  1.执行“三垫支五补贴”政策。即:垫行种苗、化肥、农药(60%);补贴机耕每亩120元、地膜每亩40元、种苗运费每亩50元、农药(福戈40%)每亩36元、空白屯补贴蔗种每亩0.7吨(最高补贴不超过10吨)。各乡镇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农务部实地核实新植面积、蔗种、化肥、农药等并按规定给予兑现。
  2.增产补贴政策。从2016/2017年榨季至2018/2019年榨季结束,当年进厂原料蔗比上一年增产达到10%以内、10-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超产部分补贴每吨30元、40元、50元。榨季结束后进行统计兑现。
  3.执行保底价收购政策。公司决定2017/2018、2018/2019年榨季执行糖料蔗收购保护价政策。
  (1)普通蔗保底价收购每吨不低于470元,低糖淘汰品种不执行保底价收购(如:粤糖94/128、台糖98/0432、桂糖03/2287等)。
  (2)高糖蔗保底价收购每吨不低于500元。如:柳城05/136、桂糖42号、桂糖29号、粤糖00/236和柳城03/1137等高糖优良品种。
  (3)政府定价低于保底价按保底价收购,高于保底价则按政府定价收购。
  四、工作步骤
  2017年甘蔗种植工作从2017年元月开始组织发动,至2017年4月底结束。
  (一)召开动员会(20171-130日)
  县、乡(镇)、村要层层召开甘蔗种植工作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基本要求、政策措施、工作进度、责任落实等。乡(镇)人民政府是甘蔗扩种任务的主体,要把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能够种植甘蔗的村屯。县直各包村单位要入乡进村做好引导指导工作,在人、力、物、技术等方面向村级倾斜,切实解决群众发展甘蔗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扩种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20172-2017430日)
  1.落实扩种地块。各乡(镇)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把任务落实到村到屯到户。重点落实在交通便利、地块能机耕的村屯大力发展甘蔗种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做好深松深耕。制糖企业要结合实际,为群众提供足够的深耕机械,满足群众的要求,同时要求下派的蔗管员要到田间地头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糖业局。
  3.提前调配物资。制糖企业要未雨绸缪、通盘考虑,储备足够的种子、化肥、农药并按时调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糖业局。
  4.加强技术指导。县糖业局要会同制糖企业组织农技人员在种植和田间管理期间分片分点进行现场指导,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相关的技术指导或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糖业局。
  5.抓好基地建设。有“双高” 种植任务的乡镇,要按照“双高”建设方案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双高”实施方案另行发文)。责任单位:大化、共和、贡川等乡(镇)人民政府,县糖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
  6.按时统计上报。从2017年2月至种植任务结束,各村于每月25日前要将本村完成任务情况上报其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于每月28日前统计上报县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糖业局),县蔗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糖业局。
  (三)组织验收(2017年5月—10月)
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2017年各乡镇扩种面积考评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扶持的依据之一,制糖企业配合。责任单位:县糖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兑现扶持政策(2017/2018榨季结束后)
根据原料蔗进厂的数据,以户为单位,制糖企业要按照扶持办法核算扶助资金并逐一兑现给种植户。县核验工作组要根据原料蔗进厂的数据及扩种面积验收结果,形成县、乡、村工作经费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核拨。责任单位:县糖业局、县财政局。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调整充实县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局、糖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农机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糖业局,负责统筹、协调甘蔗生产发展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糖业局局长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调整蔗糖生产工作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甘蔗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村到屯,充分发挥村干部特别是第一书记的能动作用,为甘蔗种植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生产热潮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制糖企业要通过进村入户、广播电视、网络通讯、新闻板报等方式,进一步广泛宣传甘蔗生产的有利条件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群众发展甘蔗种植,掀起春季种蔗热潮。
  (三)选择新优品种,提高单产面积
  各蔗区乡镇要因地制宜,全面推广优良品种,以高产高糖品种为重点(如:桂糖29号、桂糖42号、柳糖05/136、粤糖00/236等),提高单产面积。同时加强对粤糖94/128、台糖98/0432等劣质品种的淘汰工作。开展测土配方,突出抓好甘蔗“双高”基地建设。
  (四)上下积极联动,强化服务力度
  各蔗区乡镇要全力抓好扩种以及土地流转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糖企业要做好农资调配工作,县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建设工作,县农机部门要组织做好机耕服务工作,各挂村单位要深入到所挂的村屯开展服务工作。
  (五)严格统计上报,加强督促检查
  种植期间每个月要按要求上报进度,数据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报的行为。2017年度甘蔗种植任务将列入全县总体绩效考评内容,县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落实定期通报制度,采取不同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进度情况,并督促整改。
县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8-5818126,电子邮箱dhtyj58181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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