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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16:09: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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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扶持工作方案
的通知
大政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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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扶持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汪洋总理在陕西省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及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纳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1号)要求,切实加强本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将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根据搬迁安置点特点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和促进就业创业计划,多渠道筹措整合资金、资源、项目投入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务输出,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等服务,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
  五年任务:到2020年,实施完成18个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使搬迁对象5446户24925人稳定脱贫,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851户3812人,发展劳务经济脱贫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4588户21094人,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7户19人;这些安置点水、电、道路、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计生、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齐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丧葬、教育资助、五保、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
  二、年度分解任务
  (一)2016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自治区下达2016年搬迁计划的12个搬迁安置点,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2916户13216人,同步搬迁人口465户2165人。调整后实际建设搬迁安置点8个,其中:集中安置点8个,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2916户13216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465户2165人。
  2.2016年任务:计划组织实施完成8个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使搬迁对象3381户15381人稳定脱贫,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276户1131人,发展劳务经济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3102户14241人,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3户9人;这些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齐全,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
  3.各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
  (1)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古江安置区)安置点: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古江安置区)位于大化县大化镇江滨北路西段,计划安置移民1563户70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20户5007人、同步搬迁对象433户2077人。安置点后续产业规划建设古江美食一条街(建设面积18000平方米)、古江旅游酒吧街(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古江停车场(建设面积12000平方米)、物业管理中心等,规划总投资6亿元。安置点后续产业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和招商引资资金。安置点后续产业项目建成后,可安排就业岗位1920个。同时,安置点计划向外提供劳力输出就业900人,依托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民族新城)的农民工创业园和电子商务城安排就业岗位700个。安置点后续产业项目建设计划提供至少2556个就业岗位,计划脱贫户数2556户11834人(2016、2017年度安置移民户数、人数)。
  (2)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拿银片区)安置点: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拿银片区)位于大化县大化镇景山村板别屯,距大化县城中心3.5公里,规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540户7160人。安置点后续扶持产业包括电子商务服务站、特色旅游业和外出劳务输出。电子商务站集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销售、代运营为一体,建设投资4000万元,可提供移民劳动力就业300人左右;特色旅游产业以完善大化县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出发,从旅游区、农家乐、林家乐等旅游项目加以推进,项目规划建设面积达500亩,总投资2.5亿元,通过旅游产业带动安置点750人左右劳动力实现就业;外出提供劳务输出将组织安置点富余劳动力外出输出劳务,计划转移劳动力就业1450人。项目计划实现劳动力就业人数达2200人左右,可实现1540户7160有脱贫。
  (3)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贡川乡凤凰新区安置点: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贡川乡凤凰新区安置点位于大化县贡川乡贡川村金泥屯,距贡川乡人民政府所在地150米,安置点规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户421人。安置点后续产业主要以加工类产业、种养殖业、外输劳务业及县旅游“十三五”规划“贡川情人湾旅游景区”产业辐射带动就业等。加工类产业主要有电子加工和手工艺品加工,加工产业作坊建设总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为安置点提供就业岗位50个;种养殖业主要是利用迁出地闲置土地发展百香果500亩、山葡萄500亩、食用菌200亩,发展七百弄鸡养殖5万羽,解决安置点劳动力就业80人;外输劳务计划安排劳动力就业50人。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产业扶贫开发资金及群众投资资金(含小额信贷资金,计划500万元),产业建成后可为安置点劳动力提供就业人数达130人,实现安置点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确保安置点贫困群众100户421人脱贫。
  (4)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岩滩镇岩合安置点:安置点位于岩滩镇棉山村六合坳口,距岩滩集镇约4公里,安置75户296人,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58户230人,同步搬迁对象17户66人。安置点后续产业主要发展养殖业,规划养殖七百弄鸡、黄牛两个养殖品种。安置点距离移民原迁出地不远,灌木丛生,空气清新,气候宜人,发展七百弄鸡养殖业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条件,镇政府也高度重视对七百弄鸡养殖的发展,大力宣传和培训七百弄鸡养殖技术,通过政府提供鸡苗、搬迁养殖户利用小额信贷筹建养殖场所等办法,发展七百弄鸡养殖。安置点计划2016年发展贫困户养殖七百弄鸡40户,养殖规模达1万只;2017年养殖规模达3万只;2018年养殖规模达5万只。利用安置点地处三面环山、周边拥有良好草场的地理优势,借助安置点原迁出地群众长期从事发展黄牛养殖的习惯和积累养殖的基础技术,再加上市场对牛肉存在的客观需求,整合安置点和原迁地可利用的现有资源,大力发展黄牛养殖,通过安置点群众自筹资金建牛舍,小额信贷购牛种,规划安置点35户移民搬迁户发展黄牛养殖,初始养殖规模80至120头,养殖规模呈逐年增加。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小额信贷资金、政府扶持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其中小额信贷资金375万元,政府扶持资金126万元(鸡苗扶持),群众自筹资金75万元。安置点后续产业开发初年可创经济总收入186万元,并呈逐年增加,至2018年,后续产业发展可为安置点创造经济总收入达720万元,实现75户296人全部脱贫。
  (5)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共和乡弄亮村朝排安置点:安置点位于共和乡弄亮村弄宏屯弄团坳口,距离弄亮村部1公里,距离共和乡人民政府驻地10公里,安置18户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7户63人,同步搬迁对象1户6人。根据安置小区具体实际,乡党委政府、弄亮村两委经实地调研分析,安置小区产业发展适合走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计划合作开发旱地莲藕种植、肉猪养殖。产业项目由广西大化原野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将安置点的贫困户全部纳入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扶持,项目总投资190万元。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莲藕种植池50个,占地规模50亩,配套设施修建硬化道路1.2公里,修建一个200立方米水池,架接1500米水管;建设肉猪养殖基地1个,养殖规模500--1000头。项目运营模式以“公司+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模式进行运营,通过政府扶持、公司带动、合作社管理、贫困农户参与的方式,发展莲藕种植产业。具体做法是:政府投入产业扶持资金建设莲藕种植池,并争取水利、扶贫等部门的产业配套项目进行配套建设,设施建成后,政府以“产业托管”的形式将整个设施及产业委托给农产品流通服务公司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代管,并带动贫困人口进入基地发展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贫困户要在遵守公司和合作社 “五个统一”管理(即:1.统一拟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种植面积;2.统一品种,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品种;3.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购置种苗、化肥、农药等; 4.统一技术配需及操作规程,达到市场需求及质量需求; 5.统一产品销售。)的基础上选择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生产经营。直接参与的农户要在自家分到的莲藕池无偿投入劳力进行生产。间接参与的农户要将自家分到的莲藕池 “托管”给公司和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项目生产成本的投入及利润分配: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生产设施以折旧的方式使参与的贫困农户获得股本金,贫困农户在生产的过程中不用再投入任何生产成本。在生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成本等费用全部由公司和合作社负责投入,资金可由公司和合作社自筹或带动当地贫困农户从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带贫困农户从银行融资的,公司和合作社要按融资的资金总额给予贫困农户年8%的利息回报。合作社负责日常的生产管理。直接参与生产的贫困农户,按照自家分到的莲藕池在生产中所实现的总产值5:5的比例与公司和合作社进行分红;间接参与的贫困农户,按照自家分到的莲藕池在生产中所实现的总产值4:6的比例与公司和合作社进行分红,在生产中有投入劳动的,按日或按件计发劳动酬金。项目效益按一般管理亩产3000—4000斤,(如管理到位亩产可达6000斤以上),以单价2.5元计(这三年来地头收购价为3—4.5元),亩产7000——10000元左右。收回建池成本后,以后每年每亩投资2000元,受益6000—8000元左右。项目效益分配按农户、合作社、公司5:1:4计算,农户每池每年收入3500—5000元,合作社收入每池每年收入700—1000元,公司每池每年收入2800——4000元。肉猪养殖由合作社统一收购,每头生猪给予养殖户100--150元劳务费用。项目实施至2018年,可确保安置点18户69人实现脱贫。
  (6)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雅龙乡温和村弄力安置点:安置点位于雅龙乡温和村部所在地,大化至雅龙公路边,规划安置46户1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2户177人,同步搬迁对象4户16人。安置点的后续产业规划纳入温和村的整体脱贫计划中,产业计划发展手工驿站、富雅生态农业示范园、雅龙瑶乡旱藕粉加工基地等项目。产业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家手工驿站,引进工厂需手工加工的半成品,搬迁群众在农闲时可到手工驿站进行手工加工,就业时间灵活,将为安置点提供至少约47个就业岗位;建设一个富雅生态农业示范园,引导搬迁户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合作社产业房发展肉牛养殖,以“公司+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模式进行运营,规划产业规模年出栏肉牛2000头;建设雅龙瑶乡旱藕粉加工基地,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引导搬迁户在原迁出地种植旱藕,并参与旱藕粉加工,规划年生产藕粉3000吨。产业资金筹措主要是引进外资,包括肉牛养殖基地投入3900万元,由富雅公司出资;旱藕粉加工基地投入650万元,其中富雅公司投入550万元,温和村集体经济资金100万元。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分析:手工驿站从事来料加工、富雅公司和旱藕粉加工厂务工,每人月收入约2500元,年收入约3万元;以“公司+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模式进行肉牛养殖,户年养殖4-6头,每头纯利润红2500元,以农户、合作社、公司5:1:4比例计算,农户每年收入约5000—7500元,合作社每年收入约1000—1500元,公司每年收入4000—6000元;旱藕种植亩产约4000斤,每斤公司收购0.6元,亩产值约2400元,种子支出500斤×0.6元=300元,肥料支出每亩200元,每亩纯收入约1900元。项目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可针对贫困农民缺资金、少技术、缺市场信息等原因,使他们在合作社组织及公司的带领下,依靠扶贫产业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实现安置点46户193人脱贫致富目的。
  (7)大化县易地持贫搬迁大化镇达悟村达悟安置点(二期):安置点位于大化镇达悟村村部所在地,规划安置移民人口16户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16户68人。安置点后续产业主要结合达悟村产业结构调整开发的特色农业种植,发展包括种植甘蔗2820亩、种植核桃500亩、砂糖桔750亩、火龙果150亩。全村共成立3个种养殖合作社,分别为广西大化县国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化县红水河林下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化舞艳种植合作社。合作社经营模式为“合作社+基地+农户”,安置点贫困农户可以以入股的方式参加合作社生产,并按入股股金总额的8%比例获得分红,股金成本由合作社负责偿还。安置点后续产业计划为贫困户投入参加合作社股金80万元,资金来源由贫困户通过小额信贷资金解决,参加合作社入股分红年可为安置点创造经济效益6.4万元,人均收入941元。同时,安置点贫困户可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分红比例达5:5,可更大地提高家族经济收入,闲置劳动力也可为合作社提供劳务输出增加家族经济收入,确保16户68人实现脱贫。
  (8)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古河乡古河村上岩安置点:安置点位于古河乡古河村,距古河乡人民政府所在地150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3户90人。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走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计划安排安置点23户贫困移民参加大化清阳种养合作社,发展七百弄鸡养殖和丝瓜种植,项目总投资计划165万元。产业规模初始建设七百弄鸡养殖场2个,占地面积20亩,养殖七百弄鸡10000羽;建设丝瓜种植基地1个,种植规模100亩,产业发展规模呈逐年增加。安置点贫困群众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和土地入股的方式参加合作社生产,并按入股股金总额的8%比例获得分红,土地入股按5:5的比例分红,股金入股的成本由合作社负责偿还。产业入股资金来源于小额信贷,入股资金达115万元,年可分红92000元,人均分红收入1022元;土地入股50亩,按亩分红收入6000元计分红收入30万元,人均土地入股分红收入3333元。同时,安置点闲置劳动力也可为合作社提供劳务输出增加家族经济收入,可确保23户90人实现脱贫。
  4.资金预算及来源:2016年扶持产业资金总额计划达4.7321亿元,其中政府扶持资金4.1亿元、企业资金4931万元、小额信贷资金1390万元。
  5.实施效果分析:2016年产业扶持项目建成后可提供至少6080个工作岗位,其中特色农林业工作岗位360个、现代服务业工作岗位5720个,可提供至少6080人劳动力实现就业,按月人均收入1800元--2500元、年人均工作10个月计,年至少可实现经济总收入达1.094亿元,人均年经济总收入达7115元,可实现脱贫目标。
  (二)2017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自治区下达2017年搬迁计划的9个搬迁安置点,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2户7081人,同步搬迁人口80户360人。其中:集中安置点9个,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2户7081人,同步搬迁人口80户360人。
  2.2017年任务:计划组织实施完成9个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使搬迁对象1572户7441人稳定脱贫,其中: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575户2681人,发展劳务经济(含培训就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993户4750人,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4户10人;这些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齐全,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
  3.各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
  (1)古江安置点:项目工程是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大化县大化镇江滨北路西段,计划安置移民993户47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45户4529人、同步搬迁对象48户221人。安置点后续产业已于2016年进行统一规划,祥见2016年古江置点后续产业计划。
  (2)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江南乡岩简安置点:安置点位于江南乡江洲村,距江南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约4公里,安置移民人口78户4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76户404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2户7人。安置点后续产业规划发展绿色大棚蔬菜种植、七百弄鸡苗养殖场、藤编手工艺品加工厂等三个产业。产业项目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政府投入扶持资金90万元,移民搬迁群众小额信贷资金390万元,总投入480万元。其中,大棚蔬菜种植政府投资50万元在安置点建立面积15亩的种植基地,打造安置点无公害大棚蔬菜示范点,吸收搬迁点贫困户入股或提供劳务的方式加入经营;七百弄鸡苗养殖场政府投资20万元,建设总面积300㎡,由广西大化江南乡瑞康种养专业合作社以租赁方式进行承包,合作发展养殖,计划年养殖鸡苗5批,每批出栏鸡苗10000只以上,安置点移民群众可以股份形式参加合作,同时吸纳部分劳务人工;藤编手工艺品加工厂政府投资2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300㎡,生产具有江南特色的藤编工艺品,用于外销,工人全部安排安置点的贫困移民对象。后续产业发展保障措施主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统筹谋划,组织具体人员推进产业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加强资金落实,党委、政府负责联系筹备产业发展必要的建设资金,通过融资、引资等方式确保产业发展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宣传与培训,宣传产业发展利好,让移民群众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培训相关的创业就业技能,确保移民搬迁对象创业就业。产业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至少78个,实现安置点移民搬迁户均一人就业,确保安置点78户411人脱贫。
  (3)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都阳镇满江村满江安置点:安置点位于都阳镇满江村,距都阳镇人民政府驻地约5公里,安置移民搬迁人口48户26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48户265人。安置占后续产业规划发展特色林业、劳务输出业、种养殖业等。特色林业发展由政府牵头组织,利用搬迁群众原迁出地可利用土地实施退耕还林和核桃种植,争取国家惠农政策补贴结合林业经济增加移民收入;劳务输出业由政府有组织地进行,带头组织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劳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并做好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种养殖业主要发展七百弄鸡、黄牛养殖,组织安置点贫困移民参加满江村瑞福、满江村晟泉种养殖合作社,利用小额信贷资金240万元,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并按入股资金总额的8%参加分红,合作社负责偿还贫困移民入股股金。发展特色农林业及参加合作社可提供至少48个以上就业岗位,安置点户均实现一人以上就业,可确保48户265人实现脱贫目标。
  (4)六也乡豆也安置点:安置点位于大化县六也乡豆也村,距六也乡人民政府驻地500米,安置移民搬迁人口165户8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163户792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2户8人。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后续产业规划发展电子加工、劳务输出、种养殖业等,计划总投资达1245万元。电子加工业建设了加工产业房,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拟引进电子加工或其他形式的手工加工类行业进驻,招收贫困户中的部分劳动力进厂工作,解决一批贫困户的就近就业;劳务输出业规划联系各类工厂及企业,让有闲置劳动力的移民户开展劳务输出;种植业规划 红心蜜柚200亩、山葡萄500亩、食用菌100亩; 养殖业以合作社的模式发展生态鹅、黑山羊、七百弄鸡等养殖,计划投入合作资金825万元。发展特色农林业可提供至少165个就业岗位,安置点移民搬迁对象可实现户均一人就业,确保165户800人实现脱贫目标。
  (5)羌圩乡羌森安置点:安置点位于羌圩乡那良村百光屯(大巴二级路旁),距乡政府所在地约800米,紧邻大巴二级路,平巴二级路、巴马-贺州高速公路,是区域性交通枢纽。计划安置移民搬迁人口130户5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 户 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 户 人。后续产业规划发展种植业(大棚种植),建设种植大棚65个,占地规模50亩,总投资750万元,其中政府扶持资金1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650万元。产业配套设施修建硬化道路1.2公里、修建沿河护坡、修建一个200立方米水池、架接1500米水管。产业发展推行“农业大户+农户”、“农业大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把工程区建设和扶持农户发展结合起来,以精品示范片带动各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优势农产品产区,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安置点农民增产增收。产业建成实施后,给传统农产品产业带来一次产业结构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农产品有机化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品质,可提供劳动力就业岗位300个,实现安置点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确保130户563人实现脱贫目标。
  (6)古河乡上岩安置点二期工程:安置点位于古河乡古河村,距古河乡人民政府所在地150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33户113人。安置点后续产业在2016年一期产业项目建设规模基础上进行扩建,计划投入资金165万元,计划至2018年实现安置点贫困对象人口33户113人脱贫。
  (7)古文乡乃良村安弄安置点:安置点位于古文乡乃良村弄荣屯,距乡政府所在地6公里,规划安置移民搬迁对象人口34户14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30户127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4户16人。安置点后续产业以发展养殖业为主,结合政府兜底为辅。养殖业主要发展七百弄鸡及山羊养殖,养殖推行“企业+合作社 +贫困户”模式,利用安置点移民原迁出地闲置土地建设养殖基地,发展七百弄鸡(30户移民户均养殖100至200羽)、山羊养殖业(发展规模500只以上),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小额信贷资金解决,规划可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70万元,计划创造就业岗位40个以上;安置点4户10人无劳动力的移民搬迁户实行政府兜底扶持。产业项目建成后,计划脱贫30户133人。
  (8)百马乡巴楼安置点:安置点位于百马乡百马村,距百马乡人民政府驻地300米,规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42户175人。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后续产业规划发展特色农林业等、电子加工业及劳务输出业等。特色农林业计划发展种植 红心蜜柚120亩、山葡萄200亩、食用菌50亩, 养殖业以合作社的模式发展七百弄鸡养殖,计划养殖规模达5万羽;电子加工业建设了加工产业房,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拟引进电子加工或其他形式的手工加工类行业进驻,招收贫困户中的部分劳动力进厂工作,解决一批贫困户的就近就业;劳务输出业规划联系各类工厂及企业,让有闲置劳动力的移民户开展劳务输出。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490万元,建成后可创造就业岗位50个,安置点户均实现一个以上就业,以确保42户175人实现脱贫目标。
  (9)板升乡弄堂安置点:安置点位于板升乡三洞村弄堂坳口,大化至板升乡公路边,距板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公里,规划安置移民搬迁人口49户22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口25户113人,同步搬迁对象人口24户108人。安置点后续产业主要发展农业种植产业和劳务输出业。农业种植产业发展高山白玉薯种植150亩,项目由大化板升乡弄纳村睦邻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将安置小区的贫困户全部纳入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扶持,共同发展特色农业扶贫产业项目,计划投入小额信贷资金合作资金245万元;劳务输出产业计划组织安置点搬迁对象户均一人劳力对外提供劳务输出,解决移民对象就业问题。
  4.资金预算及来源:2017年扶持产业资金总额计划达3785万元(不包含古江安置区产业扶持建设资金),其中政府扶持资金890元、小额信贷资金2895万元。
  5.实施效果分析:2017年产业扶持项目建成后可提供至少1746个工作岗位,其中特色农林业工作岗位753个、现代服务业工作岗位993个,可提供至少1746人劳动力实现就业,按月人均收入1800元--2500元、年人均工作10个月计,年至少可实现经济总收入达3142万元,人均年经济总收入达4224元,可实现脱贫目标。
  (三)2018年度搬迁计划的后续扶持任务
  1.任务范围:2018年搬迁计划扩建县城区集中搬迁安置点,计划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口493户2103人。
  2.2018年任务:计划组织实施完善县城区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使搬迁对象439户2103人稳定脱贫,其中:发展劳务经济(含培训就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439户2103人。
  3.后续扶持计划
规划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民族新城)安置点后续产业项目做为2018年移民搬迁工程后续产业项目。项目位于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民族新城)安置点内,已于2013年启动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和红水河长寿养生电子商务城,主要从事现代服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后续产业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00亩,包括创业孵化区200亩、仓储物流区200亩、密集型产业厂房400亩,建设农民工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中心、建材市场、仓储房、铺面、密集型产业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计划总投资5.716亿元。其中建材市场主要建设红水河长寿养生电子商务城,建设内容包括五个板块,即公共服务板块、众创空间板块、美食体验和食材交易板块、红水河旅游文化展示体验板块、大中型电商企业板块,计划投资4000万元。后续产业资金筹措方式为多渠道筹措方式,主要包括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县本级财政资金、引进企业投资资金等,其中政府财政投入政资金2.04亿元、引进企业资金3.676亿元。安置点后续产业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大、中、小企业50多家入园置业,增加劳动就业3万人以上。安置点后续产业规划是县城区移民安置点移民的创业就业中心,集培训及创就业于一体,可提供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移民群众创业就业岗位达3万个以上(含2012至2015年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规划),可确保2018年搬迁的移民人口493户2103人实现脱贫。
  4.资金预算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716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资金2.04亿元、引进企业资金3.676亿元。
  5.实施效果分析:试点工程后续产业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大、中、小企业50多家入园置业,可提供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人以上,完全满足2018年度移民搬迁就业需求,按2018年移民搬迁计划提供439个就业岗位、按月人均收入1800元--2500元、年人均工作10个月计,项目年至少可实现经济总收入达790.2万元,人均年经济总收入达3757元,可实现脱贫目标。
  三、责任分工
  (一)产业规划。充分整合安置点资源,从特色种养到现代服务业,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扶持方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做到每个安置点要培育1--2个具备发展优势的产业。具体做法是:对于有土地安置的搬迁移民,支持个人或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流转或折股量化到户,就地发展产业或物业经济;对于集中无土地安置的搬迁移民,要做好安置点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网点设施配套,安置点的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要量化到搬迁户,推行物业合作社,指导有经营能力的移民自己经营,没有经营能力的移民对外发包经营,移民按股分红;支持移民将原迁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进行流转或折股加入当地合作社经营,增加移民财产性收入;对于安置点后续产业建设需要的土地,要优先给予保障。(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产畜牧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扶助规划。要建立健全扶助信息网络,为移民培训和就业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对搬迁移民实行“一扶四免三优先一确保”就业扶持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搬迁移民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自主创业;搬迁移民子女免费就读本地职高;搬迁移民免费参加园区企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就业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免费推荐搬迁移民到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安置区移民,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或提供公益性岗位,优先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先扶持自主创业,确保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搬迁移民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规划。要根据各移民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政府扶持产业资金,编制预算计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招商引资。要根据各移民搬迁安置点产业建设规划编制生产经营类产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举办专题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措施。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主要为了确保搬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成功的关键。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在实施产业扶持建设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后续扶持的方式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细做实,要让易地搬迁移民群众真正走向致富之路。对于有土地安置的搬迁安置点,支持移民群众以个人或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流转或折股量化到户,就地发展产业或物业经济;对于集中无土地安置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健全移民安置点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网点设施配套,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移民安置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少于10%。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物业产权要量化到搬迁户,推行物业合作社,指导有经营能力的移民自己经营,没有经营能力移民对外发包经营,移民按股分红,增加移民财产性收入。移民搬迁后,允许将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搬迁户直接投入龙头企业、合作社或经济能人的产业扶持模式,搬迁移民按股分红。
  (二)资金保障措施。县本级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建设,适当降低项目建设条件,优先扶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允许扶贫互助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优先扶持安置点产业建设,扩大产业扶持资金总量,通过大力实话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使有劳动力、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移民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用于自主创业或参加合作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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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表
  2.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表
  3.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表
  4.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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